近日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
发生了一件好笑的事
网友点评:有安全意识,但不多
满屏的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奇葩操作,承包了当天仙居人朋友圈的笑点
这别致的造型
一夜之间火遍了仙居人的朋友圈
9 月 29 日下午 3 点半左右
仙居县公安局白塔派出所
在穿城中路肯德基路段
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时
遇到一位头戴红色水瓢的男子
正开着他的电瓶车在穿城中路
由北向南行驶着
据了解,该男子姓王
面对民警的询问
他说头盔忘记带了
知道交警查头盔查得紧
所以就一路佩戴着水瓢过来
也知道佩戴这个水瓢
是不对的行为
后来
民警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
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对其进行了 20 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骑乘二三轮电动自行车,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而不是想着怎么蒙混过关。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
总而言之
为了自身安全
一定要戴头盔
来源:台州晚报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3e44189e780bf92c00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