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65 号通告
10 月 3 日 0 时至 24 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 例,系 10 月 2 日 164 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 1 的儿子,在隔离中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系 10 月 2 日 164 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 1 的儿子,外省区乘坐 Z42(A1 车厢)列车来苏州人员,10 月 1 日抵达苏州火车站后即被隔离管控,在隔离中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请来(返)苏州人员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60 号通告》,及时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做好 " 落地检 ",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提醒来(返)苏州人员第一时间 " 落地检 "。
凡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来(返)苏州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 "12345" 或 "110" 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接触人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 " 三件套 "、防护 " 六还要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4 日
来源:苏州发布
(编辑 陈海静)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3bbc939e780bf92c0027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