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75 岁老人刘某独自在公共浴室洗澡时突然晕倒,浴室老板张某对其进行抢救并呼叫 120。老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心脏猝死。老人家属认为张某作为浴室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诉至法院要求浴室和其经营者张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 50 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浴室张贴了警示,且老人发生异常情况后,张某采取的措施及时、恰当,其已尽到浴室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据此,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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