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极端暴力案件频出。
各类新闻让人窒息,上网都恨不得自备呼吸机。
犯罪者持刀砍人、驾车碾压、幼儿园行凶 ……
丧心病狂,无所不用其极。
除了愤怒的声讨之外。
鱼叔还留意到一种担忧的声音:
凶手会不会以精神病为由脱罪?
前几天发生的郸城砍人案,凶手就当场宣称患有精神疾病。
言下之意,给自己找好了免于刑罚的借口。
姿态之猖狂,激起民愤。
确实,长久以来人们都有这样一种认知:「精神病是犯罪者的免死金牌」。
但,用精神病脱罪真的能得逞吗?
一部老片,正聚焦于这一争议话题。
结论可能会颠覆许多人的认知——
《刑法第三十九条》
一日,一对夫妇在公寓内被杀害。
妻子遭侵犯后砍死,丈夫也被背刺数刀。
案发后,凶手很快落网。
他叫真树,一个舞台剧演员。
称在演出后的庆功宴上,因跟女性受害人在酒馆起了冲突。
就追至家中,犯下恶行。
并顺手杀了她的丈夫。
但真树看起来沉默寡言,逆来顺受。
连回答问题都磕磕绊绊,自相矛盾。
加上真树一心求死,这让警方产生了怀疑。
果然,案件进展中就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转折。
法庭之上,一直沉默的真树突然浑身颤抖。
白眼上翻,大声念起舞台剧的台词。
随后又很快安静下来,目光重回呆滞,场面十分诡异。
真树的辩护律师眼疾手快。
当场申请对真树进行精神鉴定。
其实,不论是在电影还是现实中。
用精神病脱罪最难的一点,就是确诊。
精神科医生的诊断书,将成为犯罪者的免罪书。
谨慎程度,可想而知。
在大众印象中,之所以有靠「装疯」就可能蒙混过关的想象。
是因为觉得精神鉴定不同于其他疾病的查验。
它无法通过借助各种医疗机械,得出客观直接的参数。
但实际上,想做个法律认可的精神病人,还真没有那么容易。
精神鉴定的流程是相当复杂。
首先是晤谈,即与犯罪者会面、交谈、观察。
在精神上完全不能自控的犯罪者,并没有主观上想要脱罪的能力。
而真正想要假装精神病脱罪的人,必须力证自身有失控与清醒交替出现的症状。
这样才有可能在后续的精神治疗中,靠「病情好转」走出精神病院。
因此,在跟精神科医生的晤谈中。
需要把握「正常」与「不正常」的尺度,而这绝非易事。
就像真树在接受鉴定的过程中。
十分「正常」地答完了智力测试题。
但又画出了精神异于常人的画作。
另外,在双方交谈过程中,真树的言谈举止全无异常。
却又会因外力逼迫,显现出第二人格。
某次晤谈中,真树就在医生的逼问下「成功发病」。
第二人格出现,掐住了女医师的脖子。
凶狠的第二人格不仅大方承认下所有罪行。
还声称要毁灭真树的第一人格,让自己解脱。
然而一阵骚乱过后,真树又像惊醒般停止了动作。
他忘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只愣愣地说道:
「那家伙刚刚出来了是吧」
同时,在人格分裂的相关症状中,不同人格左右手使用习惯也有差异。
导致两个人格的签名字迹迥然不同。
真树杀人时使用的,正是第二人格擅用的左手。
如此细微之处,精神正常者很难做到。
而且,精神鉴定为防止有失偏颇。
并非全然建立在犯罪者的个人行为观察之上。
还会走访人际关系,做社会周边调查。
真树的前女友表示,真树平时会突然登上高台。
背出从未看过的舞台剧台词。
十分「不正常」。
邻居则表示,真树虽然从小备受虐待,甚至被酒鬼父亲埋进沙子里。
但平时老老实实,是个「正常」的好孩子。
悲惨的童年,加上早有显现的交替症状。
让真树的人格分裂看起来十分合理。
于是,在医生所提供的鉴定结果加持之下。
真树即将因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条脱罪:
「身心不正常者所犯罪行,不应受到惩处。
身心有缺损者所犯罪行,应予减刑。」
但假装终究是假装。
真树看似天衣无缝的表演,却因为一个无心之举漏了破绽。
让一直沉默的鉴定助手小川看出了端倪。
人们唯恐犯罪者真的通过精神问题脱罪,是出于一种朴素的正义感。
相信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而精神病抗辩的存在,可能使得犯下滔天罪行的罪犯,因一纸鉴定就逃脱制裁。
对于受害者而言,何其残忍。
但电影中给出了耐人寻味的反转——
企图假装精神病脱罪的真树,其实是真正的受害者。
为了证明真树确实是装病。
鉴定助手小川不得不开始自行调查真树所犯案件。
她发现,真树多次失控的诱因,全是因为被逼问了「犯罪动机」。
而真实的动机显然并非他口中所说「单纯是与对方起了争执」。
在小川的追问之下,负责案件的刑警无意透露出一个秘密:
受害者中的丈夫,曾在 15 岁时杀害过一个女童。
但因为精神疾病,加上未成年,让他当年逃脱了制裁。
又是精神疾病,又是无罪。
事情怎会如此巧合?
于是小川前去查找女童被害案的资料。
没想到这一查,却查出了一份惊天真相。
也完全证实了,真树的精神病,确是假装。
当年,女童被杀害时,死相极惨。
双腿被打断,一只手被凶手砍下拿去自慰。
脖子上有掐痕,还有被侵犯过的痕迹。
而尸体的第一发现人,是女童的哥哥。
看着妹妹被摧残至此,他直接精神崩溃。
哥哥本欲替妹妹讨回公道。
却被告知,对方因为精神疾病,将不用负刑事责任。
母亲因此悲伤过度,也离开了人世。
而杀害妹妹的凶手,两个月便出院回归社会,甚至继续作案。
哥哥却在此后十数年里,都淹没在妹妹母亲相继离世的阴影中。
在哥哥看来,秉持正义的法律,却未给予受害者应有的公正。
内心的仇恨让他无法安宁,由此策划出一场历时数年的疯狂复仇。
没错,这个哥哥,就是真树。
他放弃了原有的身份和生活,和一个流浪汉交换了姓名,开始了以复仇为动力的人生。
他的目标也从来不是夫妇,自始至终都是丈夫,即杀死妹妹的凶手。
用精神病脱罪,本是真树计划的最后一步。
但却因毫厘之差而败北。
最讽刺的是,真树的疏漏之处,竟然是良知。
因为良知,所以即便假装发疯时,仍对犯罪有顾虑,没有杀死鉴定助手。
而真正的精神病犯人,却反而因毫无怜悯能顺利脱罪。
不可否认,许多影视剧都塑造过利用精神疾病成功脱罪的角色形象。
论经典莫过于 1996 年的《一级恐惧》。
爱德华 · 诺顿凭借优秀演技,在天使与恶魔的面孔间顺滑切换。
成功用人格分裂的假象骗过所有人。
在以残暴手段杀害过变态主教之后,仍能在法律的漏洞处绝处逢生。
更加深了人们对罪犯的错觉:
仿佛只要演技够好,就算杀了人也能成功洗白。
可这仅仅是艺术夸张手法。
可行性极低。
并非简单发疯,就能被判定为精神病患者。
不同的精神病症,有相对可循的症状,这是装不出来的。
比如《刑法第三十九条》里的真树,本身已是高智商罪犯。
在实施计划之前,还经过精密筹划。
翻看大量精神类书籍,总结人格分裂症状,还跟妻子一同背诵串供。
甚至以剧场演员的身份表演实践了无数次。
但仍以失败告终。
在《少年法庭》中,13 岁的男孩前来自首。
称自己犯下了杀人分尸的罪行。
但仗着未满 14 岁,又有精神病史,默认自己绝对可以逃脱刑罚而态度猖狂。
但杀人分尸后清理案发现场的血渍需要长时间的专注力。
这对于罹患多种精神疾病的患者来说,基本不可能实现。
男孩企图用精神病脱罪的想法被狠狠打脸。
在现实生活中,靠装病脱罪也几乎是异想天开。
《环球视线》就曾出过相关的报道。
随着相关法律以及精神鉴定技术的进步,用精神病脱罪的成功率极低。
即便是在相关司法实践最丰富的美国,也仅有不到 1%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出精神病抗辩。
这其中,获得成功的更是只有四分之一。(数据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宋远升教授《精神病辩护 :历史、社会与现实》)
更别提没病还想装病的罪犯了,在精神鉴定这一步就无法得逞。
而在我国,每年也有动辄几十万计的精神病抗辩请求。
成功者同样寥寥,「有的地方甚至多年都不见一个精神病辩护成功的案例。」
最代表性的案件是 2006 年震惊全国的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
凶手邱兴华血洗道观,杀了 10 人,剖心、烹肉,而后纵火。
极度残忍。
一审判处死刑后,邱兴华方上诉。
提出他有精神病史,直系亲属患有精神分裂症,并附上了村里的证明材料。
但最终维持了死刑判决,并迅速被执行了枪决。
「检察人员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足以证明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犯罪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故对辩护人要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一个月前,南京女大学生西双版纳遇害案宣判。
2020 年,一男子将女友骗至西双版纳,伙同两名同伙将其杀害。
警方很快破案,但羁押期间,男子以有过精神病史为自己开脱。
但经查实,男子犯罪过程中精神状态清醒、有十足的自控力。
甚至全程参与犯罪策划、后期还企图串供。
十余年前的精神病发记录,并不能让他逃过死刑立即执行的命运。
可见,想通过装精神病达到脱罪目的,只是天方夜谭。
说到底,这种长久以来的迷思,反映的还是大众对公平公正的追求。
受害者悲剧已经酿成。
犯罪者被绳之以法,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才是最大的宽慰。
同时,放虎归山意味着隐形的威胁。
昭彰公理,严惩罪恶。
才能让所有遵纪守法的人,获得真正的安全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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