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干部沉迷当“榜一大哥”打赏500多万元,受贿被抓后这些钱能追回来吗?

生活腔调 2年前 (2022) 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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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直播间里豪掷千金,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的阿谀奉承,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建设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原经理邵忠阳,多次违规借款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借机受贿,总金额达 649 万元。最终,邵忠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50 万元。经统计,约 5 年的时间里,邵忠阳先后在直播间打赏 500 多万元。近年来,用赃款打赏主播的案件屡见不鲜,那么问题来了,这些钱还要的回来吗?对此,现代快报记者专门咨询了律师。

【案件】

沉迷当 " 榜一大哥 "

在直播间打赏 500 余万元

据了解,邵忠阳 1994 年参加工作,从一名自来水安装工逐步成长为一名中层干部。2016 年 9 月,千岛湖建设集团任命邵忠阳为水务公司经理。工作之余,邵忠阳经常在网络直播间看主播表演,并给对方打赏一些礼物。随着账号级别越来越高,邵忠阳在平台上也小有名气。玩家和主播都把他当 " 大哥 ",谁对他不礼貌,主播还会将其踢出,以示对他的尊敬。" 榜一大哥 " 的身份和随之而来的奉承,让邵忠阳十分受用。

到 2018 年底,邵忠阳打赏的资金达到 100 多万。在直播中疯狂挥霍,需要大量资金。仅靠邵忠阳个人和家庭收入远远不够,于是他开始贷款、透支信用卡,还把主意打到承接水务公司工程的老板们身上。此后,邵忠阳开始向工程老板违规借款来填补债务窟窿,不仅不支付利息,还收受他们给的好处费。

2019 年 3 月,邵忠阳换岗到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任经理,管理的项目越来越多,手中权力越来越大,他打赏的金额水涨船高。2020 年,邵忠阳用于网络直播打赏的金额高达 500 余万元。而以借为名向有求于他的老板们索贿,成为邵忠阳常用的敛财手段。

2021 年 4 月,淳安县纪委监委对邵忠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经查,邵忠阳多次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总计 445 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 204 万元。2022 年 3 月,邵忠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50 万元。

【疑问】

打赏主播花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

邵忠阳因受贿罪获刑,受贿的钱绝大部分都用来在直播间打赏主播了,那么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对此,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持有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一:

属于善意取得,打赏完成钱款无法追回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邵忠阳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打赏是一种赠与行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而网络平台和主播属于善意取得,因此无法让其退回。除非网络平台或网络主播明知系赃款,仍予以接受,这时候网络平台或网络主播同样涉嫌违法,相关赃款可以要求退出来。"

" 如果直播平台,不存在欺诈或者敲诈的情况,那么这钱多半无法要回。"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华律师认为,邵忠阳受贿犯罪,和其打赏女主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 受贿犯罪属于刑事案件,但是打赏女主播,双方形成的是一个民事服务合同。邵忠阳受贿,与其花钱打赏主播,这两件事本身不存在刑事和民事交叉,也不存在先刑事后民事一说。" 张志华表示,邵忠阳虽然知道自己的钱来路不正,但被打赏的主播并不知情,应当认定为善意第三人。" 如果主播知情,那么不但全部钱款应当追回,同时其还有可能涉嫌共同犯罪或者隐瞒犯罪所得罪。"

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倪军律师则认为,打赏钱能否要回的核心问题在于,要审查主播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是善意取得,强行追缴可能存在争议。而对于是否善意取得的认定,公安机关可以对邵忠阳与主播之前的关系进行审查,看两人是否在现实中认识,邵忠阳在打赏过程中有无表露身份,或者主播之前不知情但在后期转化,一旦认定非善意取得,那么完全可以对主播包括平台进行追赃。

观点二:

属于可撤销赠与,这种打赏有失公平原则

" 我认为只要法院认定是赃款,法院执行局就应该进行追缴。"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许辉律师认为,观看表演属于服务合同,但打赏主播是对主播表演的奖励,并不是强制行为。也就是说,观看表演可以打赏也可以不打赏,这属于赠与行为,而非交易行为。" 赠与没有善意取得之说,而且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因此只要法院认定打赏主播的钱为赃款,就可以进行追缴。"

同样认为可以追缴的,还有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国亚律师。他表示," 市民即便购买明星演唱会的门票,也不过数百至几千元,而观看主播打赏,竟然多达 500 多万元,这显然有失公平原则,不是合理对价。" 严国亚认为,打赏主播的当事人或他的妻子,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加之打赏的钱本身就属于赃款,法院应当进行追缴。

北京大成 ( 南京 ) 律师事务所王春兰律师也表示,应该予以追回。" 即便打赏主播属于赠予行为,因为是无偿取得,超过必要的限度,都应当考虑是否符合常理。" 同时,她表示,《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判例】

男子打赏主播 2000 万余元系赃款

法院:判 12 年,依法追缴!

事实上,近年来用赃款打赏主播的案件屡见不鲜。苏州吴江的一名小伙子周某,两个月挪用 20 万公款打赏网络女主播;广西河池市一名女出纳,半年时间挪用公款打赏给该男主播超过 430 万元;北京顺义国企员工于某,挪用公款 785 万打赏女主播 …… 那么,到底有没有打赏主播赃款被追回的案例?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后发现,还真有!

今年 2 月,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职务侵占案。据悉,被告人李某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 4800 余万元至个人账户。李某的非法所得用于打赏主播、游戏充值、娱乐消费、偿还个人借款等。其中,仅直播平台充值打赏就高达 2300 余万元。截至案发,李某已将涉案资金全部挥霍。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80 万元。同时,用于打赏主播和赠予的涉案赃款,被法院依法追缴,发还被害单位,追缴后不足部分由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

承办该案的法官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李某给主播刷礼物打赏是赠与合同法律关系。主播在获得高额打赏的同时未付出相应的劳动,不是善意取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相符。被告人向直播平台充值的赃款属于应予追缴的范围,应当予以追缴。

(编辑 李蔚蔚)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15c8759e780bf92c00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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