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情景:
某天晚上,你做了一个梦。
梦里,与自己喜欢的人做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随后腹部隆起。
你想,不要紧,不过是梦而已。
谁知一觉醒来 ……
什么?自己真的怀孕了!
这便是这部最新 DC 大作中的一段剧情——
《睡魔》。
一集至少 1 亿元的巨资。
号称 DC 史上最贵剧集。
一部被认为 " 不可能被改编 " 的漫画里程碑之作。
它的原作者尼尔 · 盖曼,三十多年来守着这本子不愿被影视化。
这次,终于松手了。
人为什么喜欢做梦?
可能是因为在梦里,人们可以摆脱现实的束缚,自由创造。
在梦里,你可以是拯救世界的超人。
有可能实现了自己的艺人梦想。
可能奇幻而光彩。
也有可能,行着内心深处某些邪恶的念头。
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梦境是有专人来创造的?
在《睡魔》中,这个地方叫梦境。
而梦境的主人,叫墨菲斯。
虽然称呼叫睡魔。
但他却不是 DC 宇宙中常见的超级英雄。
尼尔 · 盖曼结合西方神话创造出的,介于神、人、魔之间,一个名为 " 无尽家族 " 的存在。
分别为 " 欲望 "、" 命运 "、" 死 "、" 梦 " 等六个人格化身。
墨菲斯是其中的梦之王,掌管着梦境与梦魇。
世间每个人的人生,有三分之一给了睡眠,在他创造的世界里度过。
p.s. 真人化梦的帝国,想想就知道这得多费钱。网飞的大手笔属实也为剧集砸出相当水准的质感。
没有梦之王,世界将堕入无序之中。 有人一睡不醒(嗜睡症),有人无法入睡(失眠症),有人被梦魇残忍杀害 ...... 墨菲斯存在的职责,便是维持这一切的稳定,让人们自由翱翔于梦境中,同时不至于遭反噬。
但——强大如他,首次露脸登场。 却是被扒光所有。他的衣物、他的法器、他的尊严全部被剥夺。 只剩一副苍白消瘦的、无力蜷缩的躯体。
他的眼底尽是屈辱和愤怒。
那是 1916 年,一个巫师痛失爱子,于是想用法术抓捕出死神,胁迫他归还其子。 但不料,他抓错了,抓成了 " 梦 "。 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墨菲斯囚禁起来,夺走他的法器,换取钱财和寿命。 怕他逃出来报复,便建造一个坚不可摧的玻璃球监狱。 这一关,就是一百年。
在这期间,世界悄然变样。 其中最大的威胁有二。 一是,原本在他管制下的梦魇,开始放飞自我,到处为非作歹。 誓要创造一个以杀戮为乐的疯狂世界。
于是。 一个接一个的受害者,被挖去眼球。
二来,墨菲斯的法器在人间变卖辗转,最终落入狂徒手里。 他的 " 吉祥三宝 " 有:沙袋、头盔、红宝石。 沙袋中一把沙子,轻轻一吹,便能让人陷入梦境里面。
头盔更像是他的护身符,为他加码防御力。 法力最牛的是红宝石,能实现任何梦想。 试想,若这玩意儿被误用 ...... 比如,肆意将不对眼的人残忍撕碎。
《睡魔》的故事张力就在这—— 充满幻想的超现实魅力。植根于幽暗的人性基底。两相交错,奇幻的新鲜与晦涩的议题并行。 而故事的精彩,开启于墨菲斯挣脱囚禁之后。 他开始不断上路,逐一追回法器,抓捕失控的梦魇。 同时领着观众紧随其后,体味人间百态。(剧集由几个相对独立的单元故事组成) 说实话,尽管设定有意思,《睡魔》大半的集数本肉感觉还是有些平庸,可看可不看。 但其中值得玩味的几集,有个共通点。 都精准抓住了一个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所感触但从未深入细想的点。 比如手握红宝石的反派约翰,讨厌说谎。 出于对谎言的极度厌恶,他决定利用红宝石创造一个美丽新世界—— 人人都更诚实的世界。 撕开人类虚伪的假面,他要让所有人赤裸裸地坦诚。
这个 " 新世界 " 实验的开端,在一家小餐馆。 约翰静坐在角落,暗中观察。 乍一看,这里美好得像个天堂。 服务员贝蒂永远挂着如沐春风的笑容,甜甜地喊你:帅哥。 (对于本肉这个常驻广东的人来说,听最多的其实是 " 靓仔 " 啦。)
注意约翰的反应 有情人在这相识、结为眷属。 约翰的斜对面,一对夫妇正开心庆祝他们的五周年结婚纪念日。 丈夫幸福地宣告:这是我人生最美妙的五年。
另一边吧台,胸怀志向的年轻人坐等下午一场面试。 贝蒂会主动给予贴心的鼓励:(那家公司)会很喜欢你的。
一切果真如此美好? 约翰手握红宝石,暗暗发力。 谎言退散,真相来临。
他当场拆穿贝蒂那声招呼中的伪善: 你其实并不觉得我帅,对吧?
贝蒂一时语塞,顶着尴尬坦白:当然不觉得。 她脸上写满为难,似乎被迫说出真话,其实更难受。
而约翰固执相信:讲真话感觉好受些吧。
于是,他继续一点点驱走餐馆里所有人的谎言。 看,那对幸福的夫妇。 丈夫明明最想吃的是一份双层汉堡。 但心里知道老婆嫌自己过胖,所以转头苦笑着跟服务员说:我点沙拉。
谎言被拿走后,他与妻子便剑拔弩张。
连和贝蒂暧昧几回的厨师,也直接说出靠近她的真相: 经常上她家吃饭,只不过是因为—— 喜欢去楼上,进你儿子的房间 ......
没有了虚伪的遮掩。 餐馆里的人们,首先袒露出的是兽性。于是,在直接欲望的驱使下。 两两堕入狂躁的性爱中。 旁若无人。 妻子与年轻小哥,丈夫与厨师,贝蒂与女顾客。 约翰如神一般,游走于他们之间。 享受着自己一手创下的天堂般的新世界。
可荷尔蒙释放过后。 又会是什么? 杀戮。 丈夫因妒生恨,跟小伙子一番缠斗。 刀进刀出,一条人命。
剧集到这,突然血浆大喷发。 所有人陷入自虐、自杀的残暴之中。 如同赎罪一般。 钉子钉进手掌。
尖刀刺向眼睛。
它以最重口的方式挖掘其背后的哲思。 剥夺人们说谎的能力是不是就能抵达真相? 谎言是否只是虚伪与自私? 不。 谎言与梦想具有同构性。 真真假假的话语中总是潜藏着人们对于某种美好的向往。 生活没有完美,但有了谎言的部分遮蔽,人不至于全然丧失希望。 这才是真相。
可以这么说,肉叔之所以要写这部剧,也是因为上面这一集。它几乎可以独立成篇。但问题来了,或许你会发现,似乎,这和梦没什么关系?是的。从剧情上来看,它说的是睡梦。比如开头我们提到的那个在梦中怀孕的故事。它源于一次 " 旋涡 " 的出现,模糊了现实与梦的分界。
但更多的时候。只是借着梦的载体来聊活着的世界,聊人类。聊人为什么,以及该怎样活着。一个让肉叔极为动容的例子,来自毫无 " 人性 " 的墨菲斯的一段 " 友情 "。1389 年,一家小酒馆。 环境脏乱差,人们喝酒吐槽着生活。(八百多年过去,这点还是没变。) 墨菲斯大概是要体验一把生活。来这听听人类的心里话。 征税,战争,黑死病 ...... 生活皆苦难。 但一个叫老霍的男人说,死太蠢了,他可不要死。
墨菲斯一听,诶,来劲了。毕竟康熙爷高唱还想再活五百年可以理解。但这样的生活? 任何有理智的生物都没道理会渴望永远过这种生活
不如做个实验,让姐姐 " 死神 " 许他个长生不老。 他要亲眼验证: 过不了一个世纪,他就会乞求速死,我保证
于是。 他们相约,一百年后,小酒馆再见。 1489 年,老地方。 墨菲斯眼巴巴地等着他说过得生不如死。 没想到,老霍却说了一句:(活着)太美妙了! ???
人想要活着,并不一定是因为生活的好或坏。 可以很纯粹的,只因—— 生活时刻在变化。
比如人类史上那些细小的新发明。 烟囱,从熏眼睛进化到不熏了。 有了擦鼻子的小布片,不再用脏兮兮的衣袖擦。 ...... 这些变化看似微不足道,却处处流露出人类旺盛的创造力—— 从一地鸡毛之中创造一点美好。1689、1689、1789、1889…… 百年一见的约定,老霍见证了时代变迁与沉浮。 他享受过荣华富贵。也曾度过每分每秒都痛不欲生的日子。 所以呢,无常的命运里,人生不值得过吗?
在那段最困苦的日子。老霍还是笑着回答:你疯了吗?当然要活下去。 宛如人间的西西弗斯。 坚守着存在主义式的生活哲学。从无意义中自主地找寻意义。
通过梦之主宰墨菲斯的视角,理解现实中人类生活的意义。通过对 " 梦 " 这一行为的解析,洞察人类生生不息背后的力量。这才是《睡魔》真正有价值的地方。诚然。这部剧有着不少的问题。肤色含量超标、摄影过于平庸、音乐过于行活。豆瓣 1 万多人打分,最终 8 分的结果也证明了确实是略低于期待。毕竟,前两年的同名广播剧,豆瓣高达 9.1。
但至少,它是一部严肃思考大于娱乐效果的剧。即便是广为诟病的那段戏——大型嘴炮现场,墨菲斯对决 " 地狱之王 " 路西法。他们时而说是自己蟒蛇,时而说自己是猛禽 ...... 像是儿戏。
但直至路西法说自己是压制一切的 " 反生命 ",以为没有什么能对抗时。墨菲斯说了一句:我是希望。
是的,希望。这正是梦能给人带来的东西。前面提到的小酒馆实验。后面提到的活了几百年都不愿死去的人。他们的背后所支撑的,恰恰是希望。即便是穷困潦倒吧。即便是一路走来坎坷曲折吧。只要有希望。我们就有可能找到自己梦境迷途中的那扇门。而这希望。如梦之主宰所言。不该,也不会被任何东西灭绝。
本日打工人:巴斯特冷面还没看爽?来瞅瞅这几篇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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