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北京交警官方平台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传“马某某交通违法”的情况,经调查:8月9日18时许,马某某驾车行经朝阳区酒仙桥驼房营南路时,存在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对其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合并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据了解到,马某某正是演员马思纯。
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中逆向行驶的,对驾驶人扣3分,罚款200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的,一次性扣12分,罚款200元,并可处吊扣驾驶证十二个月。对于驾驶非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逆向行驶的,对驾驶人罚款20元,如果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机动车逆向行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1、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百分之二十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