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泰国通过了一项法案:性犯罪者,可以选择接受化学阉割,以换取更短的监禁时间。
新闻一出,化学阉割再次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很多人纷纷表示,应当引进中国。
与之相对的,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有人认为,这种手段效果不一定好。也有人担忧,这反而会帮助罪犯逃脱牢狱之灾。鱼叔今天就来聊一聊,化学阉割那些事儿。泰国并非第一个实施化学阉割的亚洲国家。早在 2012 年,韩国就通过法案,将化学阉割合法化。这一选择,正是电影《素媛》的原型案件所推动的。2008 年,56 岁的赵斗顺在醉酒后,残忍地侵害了一名 8 岁的小女孩。致使对方全身多处骨折,大小肠流出体外坏死,只能靠粪袋维持排泄。
在这之前,赵斗顺已有 17 次犯罪前科,包括两次强奸,一次杀人。此次犯下的罪行,更是引起整个韩国众怒。然而,当时的韩国法律规定,强奸罪最多只能判 15 年。依据行为人的认知能力,可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仅仅判决赵斗顺12 年有期徒刑。
就在前年,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被刑满释放。而给赵斗顺进行心理矫正的工作人员表示,他出狱之后再犯案的可能性非常高。这种恐慌可想而知。
为了平息民众的担忧,韩国政府制定了严格的监控措施。给赵斗顺戴上电子脚铐,终生不可摘除。并在其居住地安排了警力,进行 24 小时监视。
虽然最大程度限制了赵斗顺再犯的几率,但也极大地耗费了警力和财力。更重要的是,这并不能从根源上减少整个社会面的性犯罪发生。于是,素媛案后,韩国先后出台了多部修正法案。例如,将强奸罪的刑期由 15 年延长至 30 年;废除了以儿童、青少年为犯罪对象的公诉时效 ……
以及最具威慑力的,以根治根。受到电影《熔炉》及《素媛》的舆论推动,韩国通过了:1.《性暴力特别修正法案》(「熔炉法」);2.《对性犯罪者进行防止性冲动的药物治疗相关法案》(化学阉割)的修订。2012 年,韩国正式引入化学阉割。可以对 16 岁以下的儿童进行性侵犯的罪犯实施,最长治疗时间长达 15 年。
化学阉割,在东亚国家起步较晚。即便是实施最早的韩国,目前收到的成效也尚不明显。不过,放眼北欧国家,已经可以看到不错的成果。瑞典,于 1993 年立法,批准对强奸犯实施化学阉割。据该国统计数据显示,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减少儿童性侵犯再犯的几率。当地此类案件发生率,已经由 40% 减少到了 5%。
《水果硬糖》性侵犯案中的再犯率,一般都比较高。据泰国惩教署数据,过去 8 年间,16413 名被释放的性犯罪者中,有 4848 人再次犯罪。再犯率将近 30%。
《水果硬糖》在我国,性侵儿童的事件也频发。根据最高法的数据:2015 年至 2018 年 ,全国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 11519 件。平均下来,几乎每天有 7 例。其中,儿童性犯罪者的重犯率高达 40%以上,多个案件引发公众巨大愤怒。公众对犯罪分子实施化学阉割的声音日益高涨。似乎,不阉不足以泄民愤。
《罪恶之城》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化学阉割。提到「阉割」,人们总会联想起血肉模糊的宫刑。这种封建社会的酷刑,在文明社会依然存在。1998 年— 2008 年期间,捷克曾对至少 96 名儿童性侵犯进行过物理阉割。
「化学阉割」并非酷刑。不是真割,不会真正的绝育。这种技术的起源,也不是为了惩恶。而是作为一种正规的治疗荷尔蒙相关癌症的方法,如前列腺癌治疗。
第一例化学阉割性侵犯的案例,发生在 1966 年的美国。科学家约翰 · 曼尼首次人工合成了「醋酸甲羟孕酮」。他发现,这种药物可以大大提高人体内的雌性激素。对于女性,可以起到长效避孕的效果。而对于男性,则会大大抑制体内的雄性激素。通俗来说,就是把男人变得不像男人。失去了男性雄风,也就压抑了暴力与犯罪欲。
约翰 · 曼尼彼时,恰巧一个兽父因强奸自己 6 岁儿子入狱。天理难容的他,成为了第一位临床对象。通过观察,约翰 · 曼尼发现,这种药物并不会影响罪犯的正常生活。而是极大地降低恋童癖者的性冲动。表现为男性性征的退化,性欲衰弱以及不举。显然,他们无法再犯下另一次性犯罪。此类药物很快成为了美国化学阉割的主要用药,并随着科研发展,更新迭代。
《切肤之爱》今年 66 岁的左娅,是一名专门负责化学阉割的护士。被她夺去男性力量的罪犯,已有近百人。
她所需要做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将一种油性药剂缓慢地注入罪犯体内。每 12 天重复注射一次,保持效果,反复「阉割」。
《水果硬糖》左娅认为,自己在做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她的职责,根本不必有任何心理负担。「我希望他们获释后不再强奸,让阉割成为他们的教训他们应该牢记并记住,犯下这种罪行就要接受如此的惩罚」
《一个母亲的复仇》随着化学阉割在多个国家的普及,这一概念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内网友熟知。去年,吴亦凡因强奸未成年少女被捕。不少媒体称,吴亦凡若返回加拿大服刑,还可能被执行化学阉割。然而,这一说法并不严谨。目前,在大部分国家,化学阉割均采用自愿原则。并且,性罪犯可以通过这一方式换取减刑。
当然,也有强制实行的。自 2018 年起,哈萨克斯坦开始对性罪犯强制实施化学阉割。涉及人数多达 2000 人。尤其针对恋童癖惯犯。
哈萨克斯坦监狱的犯人们 BBC 等媒体曾深入哈萨克斯坦的监狱,采访囚犯与行刑者。面对镜头,囚犯大吐苦水。其中有一名叫马拉的囚犯,让人印象最为深刻。他曾企图强奸一名未成年人,被判入狱 15 年。迄今为止,他共接受了三次阉割注射,这让他无法勃起。「我需要性生活,但下面却怎么都没动静。」「我承认我有罪,但我想活得长远一点,我还有家人、还有孩子啊。」不过,这些苦水,并不会让人们对他感到同情。
如今,化学阉割在技术层面已经高度成熟。但,质疑的声音从未间断。当然,反对这项法案的人们,并非是为了给性侵犯申辩。主要原因在于,这个措施并不完美。
《我唾弃你的坟墓》纵观历史,化学阉割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过许多漏洞。或是被人利用,来对付性侵犯以外的无辜者。因此,推行化学阉割法案,需要配以一套严谨的限制条件,马虎不得。首先,要避免的是滥用与误用。在很长一段时间,化学阉割都用于对性少数人群的迫害。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 1952 年的「图灵案」。
传记电影《模仿游戏》记录了这一悲剧。二战期间,图灵曾受雇于英国情报部门。他成功破解了德国的恩格玛密码,为战争胜利作出巨大贡献。并且,他发明的图灵机,也成为电脑的前身。
然而,作为一名同性恋者,他在 1952 年被判犯有「严重猥亵罪」。为避免牢狱之灾,他不得不接受激素注射。也就是,化学阉割。
在服药期间,他的女性第二性征日益凸显。如嗓音变细、胸部发育。同时,意识模糊,手抖不止。
1954 年,图灵再也无法忍受折磨,自杀身亡。这出悲剧,源自于英国当时的恐同社会背景。后来也成为了反对化学阉割的论据。所以,实施化学阉割,必须要有明确的限定范围。
其次,化学阉割不是万能药,要辅以监管措施。有一点注意,化学阉割是可逆的。罪犯出狱后,依然需要严加监控。德国 NDR 电视台就曾推出一档名为《Der Fall》的节目,回顾了一起监管不严导致的惨剧。1980 年,7 岁的小女孩安娜,被邻居用连裤袜活活勒死。凶手克劳斯,是一名接受过化学阉割的儿童性侵惯犯。
在此之前,他就曾因为性侵儿童被捕。他谎称精神病,逃过了坐牢的处罚。但必须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数年的治疗。法院给了他两个选择。要么接受化学阉割,重获自由;要么继续在精神病院待着。
为了自由,克劳斯不假思索地接受了化学阉割。在注射后,他的确失去了性冲动。回归社会后的前两年,也一直安分守己。但,本性难移。他找到法院,表明自己已改邪归正。还有了一位女友,希望过正常人的生活。法院在没有详细调查的情况下,竟然同意了中止监管。
于是,克劳斯又偷偷找到了一位泌尿科医生。他隐瞒了自己的罪行,开始接受恢复治疗。仅仅一个月,克劳斯的激素水平就回到了阉割前的状态。这就意味着,他完全有能力再次犯罪。果然,10 天之后,他便将魔爪伸向了小女孩安娜。
法庭上,克劳斯故技重施,谎称自己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并且,将一切归咎于化学阉割的副作用。化学阉割,成为了他开脱的借口。
他的发言在当时引发了巨大的讨论。案件的焦点也因此被模糊。陪审团纷纷讨论起,化学阉割的合理性。
最后,被害女孩的母亲在庭审上,开枪射杀了克劳斯。这一行为被判过失杀人。这位母亲,也成了德国家喻户晓的英雄母亲。
不过,这一事件敲响了警钟。化学阉割,归根结底还是一种压抑犯罪的手段,不能根除罪犯内心的人性之恶。相反,很可能造成罪犯的「逆反」。被剥夺性能力,对罪犯来说是莫大的耻辱。在一定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更为极端的暴力犯罪。例如韩国,就是迫于社会舆论,将「化学阉割」的命名改成了「防止性冲动的药物治疗」。
正如前文提到的,化学阉割,本质上还是一种治疗手段。其初衷,是给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与之搭配的,应当是多管齐下的举措。而多个国家的司法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参考。比如,泰国此次颁布的法案,要求罪犯接受化学阉割换刑,须得到两名医生的批准。同时,接受注射的罪犯在出狱后,还需要佩戴电子监控手环,接受为期 10 年的监控。一系列配套的措施,让化学阉割这一手段更加可控。
相比较而言,我国在对出狱罪犯的监管方面,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公开罪犯信息、佩戴电子脚铐、对性犯罪者进行密切追踪 …… 这些措施,在中国尚未提上日程。所以,并不能把降低性侵案的希望,都寄托在「化学阉割」上。
而法律的作用,也不该只是惩治罪犯,以达到一种快意泄愤。更多的也是为了教育、警示和震慑。预防犯罪的意义,永远比惩治犯罪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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