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日,一则法院的悬赏公告引起网友热议,公告中涉案标的为人民币 3.17 亿元,对提供涉案人财产藏匿线索的市民,将给予依该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 5%奖励。理论上计算,成功举报者最高可获得 1585 万元奖励。
△沈某
△王某
8 月 8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获悉,确实有这个公告。据介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某、王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因两名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公开向社会征集线索。
根据法院发布的执行悬赏公告,涉案标的为人民币 3.17 亿元(本金及利息,利息计算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公告有效期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止。根据公告,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金支付有哪些条件呢?首先是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其次是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同时,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同一或相同财产由在先举报人获得。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的范围为: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等;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
(法院供图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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