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中被吵醒
的确让人头大
头脑一热 一扔了事
这么危险的行为
就写个保证书、赔点钱?
冲动的后果远远不止于此
凌晨扔下酒瓶,砸坏楼下车
2022 年 4 月 5 日凌晨,广东深圳,居住在某小区的莫某某正在家中酣睡。
凌晨 1 时许,小区里忽然传来一阵狗叫声,睡梦中的莫某某被吵醒,于是起床来到自家的三楼阳台边,陆续将六个空啤酒瓶扔向楼下公共通道,试图阻止小狗叫唤。
然而,莫某某所扔的啤酒瓶正好砸中凌某某停放在小区里的车辆,致使车顶和前挡风玻璃损毁。凌某某发现其车辆被毁损,立即报了警。
2022 年 4 月 7 日,莫某某经民警传唤,到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松元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认定,车辆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 1564 元。事后,莫某某写下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再乱扔啤酒瓶,同时,赔偿凌某某人民币 2000 元,并取得凌某某谅解。
此后,莫某某被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莫某某犯高空抛物罪。
法院:该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高空抛物入刑以来,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犯罪案件大幅减少,人们 " 头顶上的安全 " 更有保障。但由于各种原因,高空抛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该案中,被告人为宣泄情绪,阻止小狗吵闹,将多个啤酒瓶从高空扔至楼下停有车辆的公共通道,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情节严重,依法应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文章来源:公众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编辑 蒋文嘉)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2f0750b9e780bf92c001e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