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民事判决,引发网友关注。妻子离世不久,余某某经人介绍与一女子恋爱,而该女子马某某正是其 38 年前喜欢的人。两人 " 黄昏恋 " 一年多,为与马某某结婚,余某某给马某某的儿子陈某转款 15 万元,还称 " 我 38 年前就很喜欢她,当时她已有婚约,我就没追。此款为她 30 多年受苦受罪的补偿。" 因婚事不成,余某某要求马某某和陈某退还彩礼,但对方将户口迁走,就此 " 失踪 "。余某某最终将马某某与其儿子陈某诉至法院。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认为,男子转款 15 万元是奔着结婚的目的,但最终两人共同相处了一年,未能结婚,应退还彩礼款 13 万元。
(编辑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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