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问题老生常谈
专项治理一直未断却频频 " 回潮 "
最近,家住嘉定区铜川路
2688 弄逸香园小区的居民向媒体反映
他们小区有好几户人家的房子
被二房东搞起了群租生意
这些频繁进出的群租客
让居民们非常担心
试想,人员密集的群租房内
一旦有人感染再想阻断传播链
就会难上加难
这样的防疫漏洞
也会让小区其他居民受到牵连
而且记者调查后也发现
这个小区的群租房
要比附近的其他小区更多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记者在该小区 17 号一楼看到
这里一间房子被人为
分割成了七个单间
走进其中一个单间
阳台位置还被改成了卫生间
显然这里除了群租
还改变了房屋的部分结构用途
而在四楼的另一户人家也同样被分隔成了七八间,不过这里倒是共用卫生设施。租客表示,这里单间房屋的租金从一个月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他们的到来让小区居民很有意见。
小区居民:
他们不服从管理,就给小区原本居民造成了困扰,比如说垃圾没有按照指定地点投放,还有非机动车乱停放,还有深夜存在喧哗骚扰居民的现象 …… 给我们小区居民带来比较大的困扰。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
由于该小区独特的地理位置
这里的群租房要比其它小区更多
吕张龙 真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我们这里交通十分便利,北有 11 号线,出门有 14 号线,再往南走一点还有 13 号线,甚至再过河还有 2 号线,沪宁高速穿城而过,外环线也在我们的边上,周围商贸市场也比较众多。
加上确实是郊区,本地居民也多,手里当初动迁分到的房源也有一定的数量,客观上有群租房租赁的客观条件,造成了有群租生存生长的空间。
特殊的地理位置
方便的地铁交通
反而让小区的群租问题
显得格外突出
目前上海正在建立群租整治的长效机制,如果一些物业公司对群租行为放任不管,不主动告知装修禁止行为,不每天巡查,发现问题不制止的、不上报的——诸如此类管理上存在缺位的,会被相关部门纳入群租整治物业企业警示名单的。如果群租 " 返潮 ",上榜的物业企业还将被施以最严厉的处罚。
据最新了解,一楼的群租是由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排摸发现的,在记者实地采访之前已经开始走整治的流程了,而四楼的群租房是在其他业主投诉后发现的,目前已经对违法部分进行强制拆除。
两处群租都已在着手解决,但是之后仍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对此,物业、居委现已委托楼组长实时观察,一旦发现有回潮现象,将按照流程严肃处理。
城管方面也表示,对于逸香园小区存在的群租问题,会通过上海城管执法 APP 和室内装修执法联动平台,要求物业予以改正。
吕张龙 真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先是建立前端尽快发现的机制,第二个是尽快整治,我们接到投诉上门查实后,通过上门取证、约谈房东、笔录确定,限制整改或者自行整改,我们验收。
对物业没有及时上报处置,造成了群租现场发生,我们也对物业有督促和管理。
有群租,就要管
但是很多市民却不是很清楚
怎样的 " 合租 " 才算 " 群租 "?
对此,吕张龙表示
违反以下条款的
就可认定为群租行为
01
按照法定的意义讲,群租是将原有的居住空间经过分割,出租或者是增设床位出租的一种非法的牟利的行为,我们简称为群租。
02
它的表现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将原有设计的居住功能的房间通过分割或者增加床位出租。
(2)将原来没有居住功能的阳台,卫生间、储藏室甚至地下室,做成居住空间出租。
(3)在房间里头,每个房间的居住空间里超过两人以上,其中有一个法定赡养义务的抚养义务的除外。
也就是说,通常一个房间可以有两个成年人居住,如果有老人或弱小的小孩需要照顾的可以同住。
03
人均面积不能小于 5 个平方。
不过吕张龙也提到
现在还有一个 "N+1" 条款
↓↓↓
N+1 的条款是后来房管局的一个内部性规范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推进群租整治的成效,鼓励有资质的公司实现双记载双备案。
也就是说,在当地所在区办理相应的居住住房租赁的营业执照、且有居住住房租赁经营项目资质的公司,可以开展一些出租房的业务,其中有一条是客厅>12 个平方米以上的,原则上可以分割一间、且仅能分割一间用于出租,简称叫 N+1。
(编辑 王鹏)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2e134d09e780bf92c001c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