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龙华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被告人因凌晨被吵醒
分几次朝楼下扔下六个酒瓶!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男子半夜被吵醒
扔下六个酒瓶砸坏车辆
据介绍,2022 年 4 月 5 日凌晨,居住在深圳龙华某小区的莫某某正在家中酣睡。
凌晨 1 时许,小区里忽然传来一阵狗叫声,睡梦中的莫某某被狗叫声吵醒,遂起床到自家三楼阳台边,分几次将六个空啤酒瓶扔向楼下公共通道,试图阻止小狗叫唤。
殊不知,莫某某所扔的啤酒瓶正好砸中被害人凌某某停放在小区里的车辆,致使车顶和前挡风玻璃损毁。
当日 7 时许,凌某某发现其车辆被毁损,遂报警。
涉事男子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判拘役四个月
莫某某经民警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认定,车辆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 1564 元。事后,莫某某写下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再乱扔啤酒瓶,同时,赔偿凌某某人民币 2000 元,并取得凌某某谅解。
△被告人莫某某的询问笔录
△被告人莫某某的保证书
然而
高空抛物这么危险的行为
光写保证书和赔钱是不行的
龙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 高空抛物罪 。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央视新闻
(编辑 李蔚蔚)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2df32bb9e780bf92c001b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