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 40 ℃以上高温频发,保姆们干活汗流浃背,那么,保姆高温天干活该拿高温费吗?劳动法专家谈育明明确,目前多数保姆与家政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由雇主直接雇佣的保姆双方属于劳务关系,现行的高温费规定适合劳动关系员工。保姆想拿高温费,建议事先与雇主协商,将高温费条款写入协议。
近日,沪上最大家政群—— " 千人家政群 " 里有关高温费的议论沸沸扬扬,热议微信超过 200 条。不少保姆反映,他们的工作环境较差,室内打工温度常常达到 35 至 36 ℃,却没有高温费。
据了解,长宁家协曾于去年 6 月下发通知,建议每年 6 月至 9 月,不能将工作环境温度降至 33 ℃以下,雇主给予住家保姆、月嫂、钟点工等一定数额的高温补贴。
该家协表示,绝大多数保姆与雇主属于劳务关系,不能按照劳动关系员工的规定发放高温费,考虑到部分保姆工作环境较差,打工场所的温度较高,所以建议雇主给这部分保姆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补贴。
采访中多位雇主表示,他们会参照国家高温费的相关,根据实际高温情况、天数、高温持续的长短等给予保姆适当补贴。
而之所以高温费成为近日保姆热议话题,谈育明分析,主要是因为今年进入 7 月之后天气特别热,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没有约定高温费条款所致。
谈育明建议保姆在打工前与雇主协商,把高温费条款写入协议。条款内容包括:在何种环境、条件下雇主给予多少数额的高温费,以及高温费发放的时间等。当然,协议也可以明确,工作环境较好,打工时开空调,可以不用支付高温费。
如果在签协议时没有考虑到高温费,建议保姆通过家政公司或第三方与雇主协商解决。
来源 | 新闻晨报周到 app 记者 谢克伟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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