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又值野泳高峰期。就在近期,江苏连云港、宿迁两地警方发布奖励 " 吹哨人 " 制度,举报未成年人 " 野泳 " 可获奖励,网友纷纷点赞叫好,并建议全国推广。
野泳屡禁不止,有人觉得可以享受在大自然中畅游的自由爽快,有人觉得可以省下游泳场馆的费用,何乐不为?苦的是,野泳其害难自知,等真的知道了,又为时晚矣。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野泳更是危机四伏。据统计,我国每年有 5.7 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 56%,平均每天有 88 个孩子溺亡。数据显示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 " 第一杀手 "。
此前,对于野泳者,多靠一声吼。现在,地方为举报者设置奖励,是为未成年人再递 " 救生圈 "。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公安分局发布《关于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提及 " 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教育制止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 100 元 ";江苏连云港警方发布《关于奖励预防和救助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等见义勇为行为的通告》,也将举报未成年人野泳可获奖励的内容列在重要位置,每次视情给予 500 元以下奖励。
用奖励来降低未成年人溺亡风险,值得一试,事关未成年人安全的防线,仍需多方位筑牢。就像有网友调侃:" 奖励是不是应该由没有看管好孩子的家长出?" 作为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家长责无旁贷。家长平时应结合学校、社会不断宣传普及的安全知识,从自身做起,引导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对于假期安全监管更要留心,不要等孩子出了事再后悔莫及。
对于经常有野泳者出现的区域,除了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外,也可以招募志愿者,为未成年人的安全护航。别等孩子野泳了再叫上岸,可以提前一步将保护工作做到位,让孩子根本没有下水的机会。
不过,爱玩水是天性,游泳本身有益身心健康,不让下水不如安全戏水。相关部门应为孩子们创建更多安全下水又经济实惠的场所,并设置一些惠民补贴,让孩子们游得安心、开心,让大人们看着放心、舒心。
现代快报 + 评论员 荼白
(编辑 苏湘洋)